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17:30(报名时间结束后第二天下午17:30)。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3月6日17:3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含未交费人数)。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三天后到邱县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提供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记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qiuxian.gov.cn),《资格复审确认单》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准备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配偶符合户籍条件的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审核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qiuxian.gov.cn)。
(五)面试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面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试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从外地聘请专家评委(每组7名)。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日内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对递补考生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各乡镇具体空编情况,对拟聘人员分配到相应乡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县委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列入乡镇全额事业编制。新聘用的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结合岗位性质,本次招聘岗位主要面向热爱乡镇工作,有意愿扎根邱县、服务基层的返乡大学生。
(五)本公告由中共邱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350030(邱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6010(邱县县委组织部考核监督股)
附件:邱县2021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中共邱县县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