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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成安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20名。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成安县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选聘职教、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共2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具体学科岗位为: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0月19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理科类岗教师资格证位任教学科范围: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文科类岗教师资格证位任教学科范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教育。
(2)职教教师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畜牧类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植物保护,计算机类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外设维修,农林类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范围;种植、农艺、园艺、林业、园林。
(3)初中教师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文科类岗教师资格证位任教学科范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历史与社会、心理健康教育、初中教育。
(4)小学教师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一楼业务办理大厅5号窗口(迎宾南大街2号)
4、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2021年成安县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验证,但必须在考察环节前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在本县县城,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测评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方式以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公告为准。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满分10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每名考生测评试讲时间10分钟。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有报考同一岗位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考生,在组织测评前加试,依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采用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测评。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提前发布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加试成绩不计入测评成绩。
5、测评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和考试机构确定试讲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各岗位试讲内容确定后,于测评前3天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进行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
6、测评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测评成绩,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成安县人社局审核并报成安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招聘方案实施前,由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五)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另行通知,并及时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
0310-7256065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7289236成安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7212388成安县监察委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