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iit.edu.cn/)“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笔试暂定为2022年3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根据疫情情况,笔试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将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iit.edu.cn/)“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进入面试的人员姓名、试讲成绩、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会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iit.edu.cn/)“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5.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思政教师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专职辅导员岗位最终成绩=笔试×35%+面试成绩×65%。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或试讲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思政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在试讲考核前进行。
专职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在面试考核前进行。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学历学位和政治面貌证明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国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2.岗位所需的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1)思政教师社会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2)辅导员岗位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资格复审、心理测试、试讲、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会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iit.edu.cn/)“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未按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
联系人: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检监督电话:0519-86335067
联系人:韩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