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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如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应学位。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2.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3.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须是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任职职务、任职职务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等内容。工作经历、任职职务、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2月14日9:00-2022年2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14日9:00-2022年2月23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2月14日9:00-2022年2月24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2月14日9:00-2022年2月24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2月14日9:00-2022年2月2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南京医科大学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或参加了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而未能通过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mu.edu.cn/)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应聘人员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现场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南京医科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考核时间、方式、内容等信息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招聘方不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单独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及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