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前教育 |
8 |
一、招聘应届毕业生 1、招聘本市户籍(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 应聘教师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须具有艺术特长,且获得各种学业奖励的优秀毕业生。“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招聘外省市户籍(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 (1)采用蓝表申报的办法。须是 “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按市蓝表办理时间,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第一场招聘考核。 3、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应聘人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及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他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学前教育上岗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上岗证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须二级甲等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一级合格证书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大学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须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英语专业毕业生须具有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艺术类毕业生须提供学校三级英语合格证明)。专科毕业生的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不作要求。计算机及艺术类专业的毕业生,计算机等级证书不作要求。 4、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 5、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6、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二、招聘社会人员(即从我区教育系统外或外区县引进人员) 1、学历要求。 应聘教师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非学前教育专业的社会人员,须具有艺术特长。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为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或持有市级及以上教学比赛等第奖的应聘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为职后进修获得。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2、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上岗证、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各类从业资格证书。 3、身心健康,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 4、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5、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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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浦东新区康弘路415号 |
邮编:201318 |
联系人:连老师 |
联系电话:20925226 |
学校网址:jnxuyujie@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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