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前教育 |
13 |
1.应届生 2.社会招录 |
一、应届生 1.须本市户籍应届生 2.须毕业于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3.须持有各类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须达到录用标准。 5.须参加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以上。 6.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二、社会招录 1.具有本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具有艺术特长。 2.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前教育上岗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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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浦东新区周浦镇瑞和路176号 |
邮编:201318 |
联系人:张秀君 |
联系电话:33892800-8002 |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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