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湖南工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核准核实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师德师风、学术业绩、学术道德、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应聘者参加所有考试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683619学校人事处人才科
举报电话:0731-58688507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
1.湖南工程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①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docx
湖南工程学院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