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签署相关承诺书并提交扫描件。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由应聘者本人自行准备《集美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集美大学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考核:根据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学校统一组织综合素质考核。
4.公示录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岗位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对拟聘人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且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招聘发布之日(2022年1月28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满即止。
五、福利待遇及管理
1.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1)学校提供的待遇
应聘者正式入职后在学校辅导员岗位工作满2年且辅导员岗位考核合格后可申请转聘专任教师、行政管理或教辅岗位,转聘为专任教师的人员在转聘后可按其符合相应的人才类别兑现科研启动金、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等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2.入职后确认为讲师,评聘辅导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3.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中在辅导员岗位任职满2年后转聘为专任教师的服务期原则上为10年。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编:361021
电话:0592-6181079、6181261(人事处)
联系人:邓老师、黄老师
七、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学校将及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告知学校的相关防控要求,请广大应聘者理解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
附件: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