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3日止,逾期不再接收简历。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fdyzp@chzu.edu.cn),按顺序整理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党员证明、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2022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须形成整个PDF扫描件;另填写《滁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信息表》excel电子版(见附件),按照“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应聘辅导员”格式命名提交(文件不超过10M),所提交材料需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学校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现场资格验证人员名单,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没有接到参加现场资格验证通知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逐一回复。
(三)现场资格验证。现场资格验证需提供以下原件(用于核查)和复印件(用于留存):
个人简历、身份证、党员证明、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2022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现场资格验证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录用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考核。由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心理健康测评等环节组成。
1.笔试。总分100分,考核时间90分钟。测试内容主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按参加考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因有人员缺考笔试导致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
2.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考核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等。综合能力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者,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各岗位均按笔试(40%)+综合能力测试(60%)的计算原则合成得分,确定最终考核成绩。最终成绩相同,以综合能力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如综合能力测试得分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最终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心理健康测评。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录用的重要参考。
(五)考察与公示。人事处组织拟聘人选考察工作,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合格的,报学校会议研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拟聘人选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原则上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坚持质量为要、宁缺毋滥。
(六)体检与报到。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不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者,根据人事处通知及时来校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具体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学校编外自主聘用人员,首聘期五年。薪酬标准及社保等参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按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进行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550-3512355)。
3.本公告最终由滁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
邮编:239000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0868
滁州学院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