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及公告。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准备相关疫情防控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官网-人才招聘-党政管理栏(http://rsc.suda.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事宜及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官网-人才招聘-党政管理栏(http://rsc.suda.edu.cn/)公布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考核。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幼儿园、校医院岗位增设)
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技能和素质。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具体见岗位表。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照《苏州大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办法》(苏大人〔2021〕50号)进行聘用及考核。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一般为1个月);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七、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503045
联系人:颜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507327
联系人:江老师
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