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考生本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提供审查材料要求:
(1)报名表(附件3,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盖教务处章);
(4)个人相关荣誉证书(若有);
(5)奖学金证明、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文件或聘书、党员证明、双学位等(若有);
(6)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考生承诺书(附件4);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须按以上顺序排序。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签约对象。
4.确定名次
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在面试现场公布,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签约对象。
六、签订协议书及选岗
确定为拟签约对象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承诺按时到岗并在坡头区教育系统内服务不少于5年并服从坡头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调整。根据招聘岗位计划需选岗的,按照招考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现场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岗位。不签订协议书的,取消体检资格。
七、体检
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坡头区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ptq/)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生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
(二)考生应当提前与报考岗位对应资格审核所在大学(面试地点)联系,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措施。建议考生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免影响资格审核和面试。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如出现考生资格审核、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与公告不符,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三)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如电话不畅通或因个人未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759-3951719,3950868。
附件1:2022年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坡头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坡头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