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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吴川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作人员259名,其中中学教师65名、小学教师135名、幼儿园教师48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6名、会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吴川市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初中教师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3.小学教师岗位:梅录、海滨城区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其他小学教师岗位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4.幼儿园教师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历届的毕业生。
5.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历届的毕业生。
6.会计人员岗位:中学会计岗位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小学、幼儿园会计岗位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我省招募的2018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大学生村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初中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但必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5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0月18日之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吴川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景路69号),咨询电话:5582366。
(三)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2.考生填写报名表,表格可在吴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川市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下载,表格均需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考生必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另一张相片背面写上名字和报考的岗位代码贴在表格相片旁边。
3.考生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除报名表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的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考生。
(五)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吴川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景路69号),咨询电话:5582366。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我省招募的2018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不再专项设置岗位。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单位、证书及其编号、证书取得时间等,并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等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4。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类:教育学心理学能力测试;综合类: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笔试时间:按准考证确定的时间执行,笔试地点:吴川市第三中学初中部。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按规定加分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所公布的笔试成绩,为加分后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由吴川市教育局划定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教育类:面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的时间为12分钟。总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所报的学科教材。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吴川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吴川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察。提交考察证件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且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教师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市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为加强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须在笔试、面试前14天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国(境)旅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现场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等招聘活动,须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7天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经检测体温正常,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报考人员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人员隐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或通过伪造健康情况来蒙骗检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或有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行为的,均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由吴川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0759—5582366(吴川市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吴川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