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外的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成功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3,如报考成功人数低于笔试开考比例1:3,单位确实工作需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费。
(二)笔试科目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上午9:00—11:00
《申论》下午14:00—16:3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只有1人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所有招聘岗位实际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报考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
(二)资格审查对象。
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同一岗位报考成功人员在5人(含5人)以内的直接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同一岗位报考成功人员多于5人的,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除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外的其他招聘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只有1人,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湘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查验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明等。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多于1人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实际参考人数只有1人的,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验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交流技巧、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参加笔试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未参加笔试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在面试时须进行加试,直至分出高低。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中放弃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的重点是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及入编登记等手续。聘用对象符合湘乡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享受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265503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1-56772368
1、《湘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2、《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3、《湘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