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进行现场审核,请随带《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考生只能选报岗位A或岗位B中的一项,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2.考试
(一)岗位A考试包括笔试和工作实绩评定,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等)和基本能力(教学内容与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分析等),满分100分;工作实绩,由区教育局统一制定标准后通过辖区中心幼儿园下发,专家组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和工作实绩构成,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工作实绩×60%。
(二)岗位B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等)和基本能力(教学内容与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分析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的1.5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即兴弹唱,面试满分100分。试讲、即兴弹唱分别按60%、40%记入面试成绩总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体检、签约、考察、录用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拟录取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取消本次录用资格,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经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后,岗位A拟录用人员由原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岗位B拟录用人员由梧桐艺术幼儿园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察合格后,岗位A拟录用人员原则上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位B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后与分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不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拟录用人员,需等到其拿到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录用,该类人员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防疫相关事项
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三)联系电话:0574—89383955,董老师;
(四)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9383999,吴老师、胡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