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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南沙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25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本次招聘由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聘用人员由南沙区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区内公办中小学学校。
二、报考人员范围
(一)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往届生”)。
(二)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港澳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计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的年龄须符合以下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备正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50周岁。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3.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如获聘用,须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在用人单位公示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语文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小学英语教师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中学英语教师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报考人员除外。
6.报考人员具备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2年以上中小学或教育机构相关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之日)。
7.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人员报考,须在拟聘用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5.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目前已在职的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制教师;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心理品质测评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17:00—1月9日17:00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报名,即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
考试确认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1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确认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