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合格者将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地点设在潮州技师学院,具体考核时间由单位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核
1、应聘者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
2、考核形式及内容。采取直接考核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专业知识、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素质等。
3、考核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考核成绩。
4、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相同的,则根据考核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按照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由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潮州技师学院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我校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考生。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日内。
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④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实时按照潮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各相关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各相关单位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潮州技师学院联系电话:0768-2503341。(考生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
潮州技师学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