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所有通过邮件报名的人员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报考人员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属于试用期内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应先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面试竞争比例低于3:1的岗位,可降低至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降低至1:1开考,未形成有效竞争比的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3.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方式进行,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讲课,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核报考人员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时间8分钟。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量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10分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若因报考人员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降低至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降低至1:1开考。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任意一科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决定。如需递补则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及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须按每年12000的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9221698;023-7923680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 黔江区2021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