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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语文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语文”方向,持有“教育学类”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语文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语文”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0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2届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该以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应聘渝北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的2022届毕业生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报名点。请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也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最终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渝北区教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9﹕00—15:00,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学成路299号一楼大厅。
渝北区委党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9﹕00—15:00,地点:渝北区舟济路10号渝北区委党校垂范楼3楼303办公室。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由工作人员审查了解应聘学生的各类情况。凡是符合简章和岗位所规定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二)属重庆市渝北区籍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应参加本次招聘。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渝北籍公费师范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公布。
(一)笔试
1.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区委党校笔试内容为写作。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60分钟。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