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笔试 (分值100分)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笔试。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本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本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
6.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分值100分)
1.从事教学工作的岗位本环节的面试方式为试教,其它岗位本环节的面试方式为专业测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3.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面试。
(三)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各岗位的考生,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且折算后总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1.经考试环节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办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招聘办进行验证审核,并交证件照3张留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虚假信息获取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所有考试环节的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由招聘办另行通知。考生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七、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成立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授薪员额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和安顺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在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各环节之前,请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具体要求见考试公告。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8106269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授薪员额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授薪员额制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