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7),由工作人员审查了解报考人员的各类情况。凡是符合简章和岗位所规定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含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请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8日(周六)上午,地点暂定于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钢花路18号)(以电话通知为准)。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9日(周日),地点暂定于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钢花路18号)(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内容为试讲+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讲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即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当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如有考生本人放弃,其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确定并明确递补轮次,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确定递补的,则在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范围内,在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拟签约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方式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请报考人员备齐相关材料。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拟签约人选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简章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上报区人事工作联席会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023-68871735
大渡口区教委:023-6273391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