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教育局关于广安友谊中学引进5名高层次教师的公告
为了满足推行新课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奋力争创特色名校的需要,广安友谊中学拟引进5名高层次教师。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广委发[2008]30号)的规定,就广安友谊中学引进高层次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
岗位 岗位数 性别 专业 条件
化学 2 不限 化学 高中在职教师,具有中学化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提供个人工作业绩资料。
生物 1 不限 生物 高中在职教师,具有中学生物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提供个人工作业绩资料。
体育 1 不限 体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教育学 1 不限 教育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所有岗位均为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编制。
二、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应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职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未到规定时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7日—8月19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262333397。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招考条件、要求,持《广安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广安人才网下载后如实填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个人业绩等相关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他在职人员报名须由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报名者只可填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查: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个人相关材料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友谊中学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22日在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garc168.com)、广安教育网(http://www.gaedu.gov.cn)上公布,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名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职位调整: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名额之比不低于2:1方可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garc168.com)、广安教育网(http://www.gaedu.gov.cn)上公告。
四、面试
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友谊中学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garc168.com)、广安教育网(http://www.gaedu.gov.cn)上的公告。
五、体检与考核
(一)人选
面试后,根据引进岗位及名额,按照报名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广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标准。
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同意,可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具体事宜于2011年8月25日在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garc168.com)、广安教育网(http://www.gaedu.gov.cn)公告。
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考核由广安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同意,可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广安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认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间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和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填写《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一式四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引进工作能顺利进行,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安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考聘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826-2393328(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2333602(广安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广安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