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环节中,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专业技能测试为专业答辩,专业答辩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或未形成有效竞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签订协议
(一)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即拟签订协议人员。
进入拟签订协议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总成绩、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二)确定聘用岗位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类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愿在《附件1》岗位中选择确定。当总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试考核的当天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后并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
签订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整个考试考核招聘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请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交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个人档案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邮寄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档案中心。如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考察、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或系统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考核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资格审核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考核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县教委023-74669348、县人力社保局023-7461615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附件1:垫江县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