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职中食品专业教师岗位除外),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递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直接签订就业协议。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为试讲、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
考核时间预计2021年12月21日-22日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后通知。
2.学前教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中食品专业教师岗位进行模拟课堂教学(讲课和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两项测试总分为报考人员综合得分。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要求以测试通知书为准。
3.除学前教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中食品专业教师岗位外的其他岗位考核方式采取模拟课堂教学(讲课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报考人员模拟课堂教学得分即为综合得分。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要求以测试通知书为准。
综合得分设定最低考核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出现因考核成绩并列导致拟签订就业人数超出招聘名额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若该岗位拟聘人员放弃的,则根据该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叁万元。
如有放弃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2022年3月1日,截止时间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后续工作
(一)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查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所有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如未能按期提交相关资料,则协议视为无效,用人单位不予聘用。
(二)体检。澄江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并会同相关部门纳入个人社会诚信记录。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核。
(二)“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高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报考者,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报名和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核。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报名和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五)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体检、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要严格遵守人事招聘规程和纪律,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告由澄江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0877-6917366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758030851
(二)监督电话
澄江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6682556
附:
2.云南省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