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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玉溪市江川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调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从玉溪市江川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云南省内江川区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是江川区户籍;
2.配偶是江川区户籍;
3.父母(含养父母)是江川区户籍;
4.配偶是江川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配偶是江川区驻军现役军人。
(二)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
以下(1981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⒉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条件,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⒊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⒋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现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见习期考核为不定等次除外。
5.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满2年服务年限者可报乡镇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参加公开选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事业单位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设置。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
三、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8∶00至10月11日18∶00。报名结束后至10月12日11∶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报考者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选调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报名成功→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本次选调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4.请注意避开网络拥堵高峰时段,合理安排时间,以便顺利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各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人工资格审查,凡报考者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笔试
本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个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8:30至开考后半小时内。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若在笔试后续环节中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报考者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区外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提交所需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资料:
1.《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事业单位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2.在职在编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户口册(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配偶现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
(五)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考察
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审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属于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的按选调岗位设置办理聘用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退出手续。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高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报考者,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
5.报考者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报考者,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6.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选调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的区外选调。
(四)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作出说明。
(五)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选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通过本次选调进入我区工作的人员,需同意放弃原岗位待遇,服从工作安排。
(八)选调工作由纪委监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九)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区外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答复。
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0877-8019087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8012796
附件:
1、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事业单位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事业单位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