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相关要求
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证书还需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必须明确注明工作岗位,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还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一致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资料或聘用劳动合同,否则工作经历不予认可)。在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序号为专任教师B1的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试讲。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学识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试讲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后的合计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2)应聘序号为专业技术岗D1号的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后的合计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专任教师B1岗位的以试讲成绩为准;应聘专业技术岗D1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396565(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396502(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1.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本科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硕博
①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docx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