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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0192人。现有31个本科专业、50个专业方向,6个专科专业,其中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科自主成才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其中音乐学为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中国画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舞蹈学、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有19门山东省级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有4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山东秧歌”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建校62年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人才培养、知识传承、社会服务、文化引领方面的作用,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艺术学院网站(www.sdc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rsc.sdca.edu.cn/index.htm)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入口进入报名网站,按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能再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和学校官网发布,请相应岗位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网上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研究生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或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单翻译件扫描件或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翻译件;(4)应聘管理岗位的按照岗位要求需相应提供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4)材料;(5)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5),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6)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
2、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