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101和102岗面试包括无生上课、答辩和技能展示。其中技能展示从边弹边唱、舞蹈、简笔画中三选一(自选),除钢琴外相关素材、道具自行准备。103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上公布。
(五)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为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101和102岗依据科目2笔试成绩)、学历层次、最高学历毕业年限、相关工作经验年限依次从高到低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初选人员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则视为主动放弃,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初选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初选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前述同分规则处理)。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1.拟聘人员统一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并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日常管理。
(二)本次招聘的幼儿(托幼)教师岗位,年薪酬待遇10万/人起(含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等),(注:托幼教师岗位薪酬待遇更优)。行政岗9万元/人(含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等)。幼儿园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调剂。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招聘设立人才储备库,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初选人员均进入人才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自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6个月内有效。如遇到主动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所空名额从人才储备库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51-62952751;纪委监督电话:0551-65777052;报名故障技术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三)查询网站: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
附件: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