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电子邮箱:gcdxgkzp@hebeu.edu.cn
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蓝底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名格式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电话:177330936840310-3969025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2021年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预毕业院校出具在读学习证明,须写明入学及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由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通知。笔试结果在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并在河北工程大学张贴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试讲(测试)、答题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测试)、回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工程大学张贴公示。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果、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9025(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9280(河北工程大学纪委)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河北工程大学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