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预约电话:0310--3967672
报名地点: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
报名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开元巷
2.报名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采取预约报名。报名者需提前拨打预约电话进行电话预约,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根据预约时间和顺序,负责通知报名者进行现场报名时间,报名者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并经体温检测后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硕阶段毕业证、学位证、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3).现场填写《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现场报名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地址同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见报名要求。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果在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发布,并在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公示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和现场回答评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及现行初中教材。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醒目位置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7672(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9321(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纪检)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公告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负责解释。
1.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