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认定。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各相关学校参与。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庐江先锋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六)自主择校及报批
1.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校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校,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校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2.报批。自主择校结束后,县教体局将拟引进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才引进工作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七)聘用
1.被确定引进的人员先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先行到校见习,待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将个人档案转至庐江县教体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个人档案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转入),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五、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一)实行政府补贴
引进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在我县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具体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引进人才职称不受引进学校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配偶调动、推荐就业,子女上学和落户等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二)有关费用免除
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所有来庐参加考试的考生报销往返交通费,交通费原则上为高铁二等座位的火车票,凭来程车票报销。中巴、打的等交通补助每人按300元一次性进行补助。同时对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予统一安排免费食宿。
六、防疫要求
1.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提前申领“安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考生参加考试进入相关场所前需进行体温检测(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历,且身体无异常状况者方可进入。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旅行经历的考生,进入相关场所时,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4.笔试当天“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请提前主动报告防疫工作人员,除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外,还需作出书面承诺,经驻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经专用通道进入参加笔试。考生如在面试当天出现上述情形的,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5.备考期间考生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6.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报名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考生在考试的各个环节都要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笔试、面试当天至少提前一个小时抵达考点,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8.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其它
(一)咨询电话。
0551-87322629(庐江中学)
0551-87322256(庐江二中)
0551-87416465(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
(二)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28645(县人才办)
0551-87321463(县委编办)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三)监督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
1.合肥市庐江县城区高中2022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岗位表.xlsx
2.专业参考目录.rar
3.合肥市庐江县2022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