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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东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教师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东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教师和工作人员。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5.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申报相应岗位;报考小学、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申报相应岗位;报考教育资源服务中心校外培训指导工作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东宁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即服务期未满不允许单方面违约)。
7.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笔试结束后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政策性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的人员名单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及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报名现场。
1.发布公告
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https://www.dongning.gov.cn/、报名网站http://dn2021.ibaoming.net/发布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考试办法等内容,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网上报名
2021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dn2021.ibaoming.net/)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提交下列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教师资格证;(4)就业报到证;(5)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1M);(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已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一并进行,在资格审查出现异议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匹配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00——2021年12月12日16:00,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计90元。完成缴费视同报名成功。缴费时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填写内容需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正常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流程图。
(2)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凡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免影响考试。报考人员未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现场确认、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均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