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五、考试
考试内容为面试和专业测试。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专业测试通过专业能力操作及试教的方式进行测评,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完成考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面试×50%+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安顺学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办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769(市人社局)
(二)疫情防控
在领取准考证、考试(考核)等所有有关环节均按《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附件3)规定的要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办。
附件1: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docx
安顺学院招聘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