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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厅直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以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厅现组织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海南省商业学校、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省银行学校、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海南省农垦中学等7所厅直属学校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教师以及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
教学和管理人员64个岗位,共93人(招聘岗位、条件、数量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6.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21年11月1日。
8.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龄计算截止于2021年11月1日。
注: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不在这次招聘范围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5日17:3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录海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hainan.gov.cn )点击“2021年厅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专栏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他形式提交的应聘材料拒不受理。
(三)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岗位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的各项证明材料,如未上传,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与应聘岗位匹配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报考岗位所在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各岗位报考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2)。
(4)教师资格证;
根据岗位要求不同,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5)其他附加材料
根据岗位要求不同,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应聘有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上传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以及加盖单位证明公章的岗位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不能出具以上证明的,视为不合格。
(6)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附加提供:
①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②经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3.在编人员,需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4.报名信息由本人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生活照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5.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同意诚信承诺书内容,承诺所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