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叁万元。
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到单位报到截止时间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招聘后续工作
(一)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查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所有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如未能按期提交相关资料,则协议视为无效,用人单位不予聘用。
(二)体检。澄江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并会同相关部门纳入个人社会诚信记录。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核。
(二)“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高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报考者,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报名和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核。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报名和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五)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体检、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要严格遵守人事招聘规程和纪律,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告由澄江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0877-6917366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758030851
(二)监督电话
澄江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6682556
2.云南省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