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现场举证由现场资格审查组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如现场报考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由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双向选择择优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如入围对象放弃,可酌情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使用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六、享受待遇
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及时了解招聘现场所在高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咨询电话:0777-2596881
附件:
1.钦州市2021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钦州幼专).xls
2.钦州市2021年市直学校“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