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1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者100元考试费。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5.考试费减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到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到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三科(412房间)办理手续,联系电话:0351-7033682。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太原市学府街开启巷11号(原太原人才市场)。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等。
《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发布成绩查询公告,报考者可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与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或“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服务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三支一扶”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已取得服务证书的提供服务证书;“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前“三支一扶”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承诺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
6.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并注明入党时间。
8.岗位有职业资格、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前,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公共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可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鉴于报名人数可能较多,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才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2.202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