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00-11月27日12:00
填写《山东省莘县“归雁兴莘”人才引进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同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按顺序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山东省莘县“归雁兴莘”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等材料,形成一个彩色PDF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名称统一为“XX(姓名)-XXXXX(电话)-归雁兴莘”,按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
1.报考莘县高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的,报送到莘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7310101
邮箱:sxzzbrc@lc.shandong.cn
2.报考莘县大数据中心、莘县人事考试中心、莘县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莘县教育和体育局岗位的,报送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635-7321297
邮箱:sxrsjsyk@lc.shandong.cn
(二)资格初审。根据职责分工,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能力测评
管理岗位测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自我陈述、回答问题等环节;专业技术岗位测评采取面谈或试讲等方式进行。
测评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对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测评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测评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10101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97
附件: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