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18-80309150。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前在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技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教学设计、课堂组织、课程建设及普通话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2.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技能测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二)面试
1.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思维应变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量,面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确定是否递补,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监督和举报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775615。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才岗位表.xls
3.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才报名表.doc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