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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或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lygsf.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11月30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7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17765、85817766,联系人:朱老师。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