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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学院简介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沿黄经济带腹地、草原钢城包头,是一所有着65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全国重点中专包头机械工业学校。在国家“一五”布局中,学校与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重工集团和中国兵器五二研究所共同构建了全国著名的兵器产学研一体化基地。1998年,学校升格建院,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
学校占地73.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38亿元,校内实训基地147个。设有11个教学系部,48个招生专业,10个专业群,紧密对接自治区、包头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专业涉及工、文、管、经、教、艺、医等7个学科,已形成以工科为传统优势、现代装备制造类专业与现代服务类专业两轮驱动、协同发展的专业布局。拥有国家级骨干(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7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6个专业试办本科。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505人,近五年一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专任教师516人,其中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新秀26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鹿城英才11人,包头工匠1人,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者26人,市级以上技术能手22人。专任教师中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2.2%、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62%、“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0.35%。拥有市级以上技能大师9人(国家级1人)、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拥有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1个。201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16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6个专业群成立了校企合作联盟,21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1+X”证书试点,48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全部由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62.98%。
办学65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近7万名,特别在装备制造业方面人数众多、表现突出,以“数控技术”专业为例,20多年办学培养出市级以上技术能手、劳模、工匠110余人,其中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1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全国技术能手6人,省级技能大师2人、技术能手32人,“北疆工匠”“河北工匠”等11人。基于学校工匠型人才培养特色鲜明,2019年包头市委、市政府在学校挂牌成立了“包头工匠学院”。
“十三五”期间,学校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领域重大改革发展,先后承接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内部质量诊改、国家专业资源库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试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8项重大教改项目,并通过验收。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荣获多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及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创办《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职大学报》两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学校不断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包职表达,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构筑以兵工文化为风骨、工匠文化为特质的校园文化体系,文化育人成效斐然,兵工文化教育展馆被确定为“包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项文化研究成果获国家、自治区级奖项。学校获“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包职人肩负着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团结、勤奋、求实、献身”的校训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核心,在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中抢抓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在“双高”建设中力求新突破,努力向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迈进!(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2月28日)
第二部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2.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岗位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以后出生);凡要求具备医院护理工作经历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的认定需要相应工作证明等材料,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6.应聘者学历、学位证书及人才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人才招聘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近五年参加过我院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并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未入职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aotou.gov.cn)及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9:00~11月12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24:00。
2.报名须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从“人才引进”入口进入,每位应聘人员须实名注册报名账号,且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完成注册、登录,选择应聘岗位,查看岗位详情,然后点击“在线投递简历”,完成报名。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不按照要求填写或上传资料的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我院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专业目录的,如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并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复审小组作出裁决。
(三)资格初审
1.学院严格按照《岗位表》上岗位要求的相关信息和招聘公告所列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上传有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从学院人才引进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对于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者无需笔试,直接由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