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01-A17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科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辅导。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4.注意事项:(1)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之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岗位代码A01—A17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入围资格复审;岗位代码B01—B05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赣榆教育专题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代码B01—B05岗位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基本素质、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岗位代码A01-A17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B01-B05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及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岗位代码A07-A11、B03-B05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8-86316291。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6229831。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新教师岗位表.xls.xls
附件2: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新教师选岗表..xls
附件3: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