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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重要城市——苏州,校园坐落在古城西南苏州国际教育园内,毗邻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资源丰富,交通十分便捷。为加强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可在苏州市人才网(www.szrc.cn)、苏州城市学院官网公告栏(http://www.sdwz.cn/208/list.ht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2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已获得学生思政教育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应聘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或担任班级委员2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须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须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工作经历与学生干部任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团学干部及党支部工作经历由职能部门或院系出具。
7、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其中,2021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使用360浏览器登陆http://zpkh.sdwz.cn,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社会关系、工作经历四个模块的填报,并将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系统相应位置。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11月2日(周二)9:00—11月17日(周三)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11月3日9:00—11月18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4日—11月1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4日9:00—11月19日18:00;
5、缴费确认:11月4日9:00—11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双休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人员请使用扫码方式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城市学院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