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盐山政务网和盐山中学微信平台公布。
2.面试
(1)以考生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闱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登陆盐山政务网查询。
(3)面试方式。采用试讲及现场答辩的方式。
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指定章节,现场准备30分钟,试讲15分钟。对应聘者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及学科教学提问的测评。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并在盐山政务网和盐山中学微信平台公示。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方法。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均按此办法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盐山中学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盐山中学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盐山政务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防疫要求
1、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沧州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1),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3、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4、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