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
(4)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文山学院文贤楼、综合教学楼公示栏公布。
(四)体检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学校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者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由学校正式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可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公正的其他情况,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文山学院纪检处全程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文山学院网站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信息请关注文山学院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填报、提供的所有应聘相关材料真实、准确,若出现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聘用相关协议的,协议无效。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624099215202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报名邮箱:wstcrsc@163.com
(四)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八、其他
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文山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文山学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