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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石河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有生物科学(含菁英班、师范方向)、生物技术2个本科专业。生物科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生物技术专业为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生物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9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领域学科教学(生物)二级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生物与医药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
学院生物学为“国家一流学科”建设支撑学科、自治区重点学科,学院有“绿洲城镇与山盆系统生态”兵团重点实验室、“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独立建设方向一)、省部共建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新疆特殊植物基因资源的研究与利用”兵团科技创新团队,以及“农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新疆植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2个校级重点实验。
随着国家一流学科、部省合建、国家级一流专业等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入,依托良好的教学科研平台、高水平的师资、浓厚的学术氛围,“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紧密围绕区域特色、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一流建设为契机,以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学院为目标,努力促进学院特色高质量、一流发展。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三、招聘人才政策
学校为博士人才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免税发放),人才津贴1500元/月,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2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才工作满1年后直接认定为副教授职称;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引进人才提供配套购房补贴20万元和人才津贴3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同时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详细情况见《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附件1)。
四、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0月15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0月15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0月15日后出生;
5.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招聘计划及岗位)。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
2.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外,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10日,在兵团考试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招聘大厅(http://hrs.shzu.edu.cn/job)、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石河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主页(http://skxy.shz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资格审查
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石河子大学招聘大厅,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应聘者请将《报名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招聘联系邮箱(42698345@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
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招聘大厅-个人中心查看审查结果,也可电话咨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试讲(笔试)、面试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疫情情况,学院计划在11月16日-17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组织考核,具体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
通过学院试讲(面试)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个人中心,并由学院招聘负责人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hzu.edu.cn)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
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石河子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辉0993-2058500;18909934442;
应聘材料接收邮箱:42698345@qq.com
2.石河子大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阳0993-2058036
3.学校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莎莎0993-20580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