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9月17日~9月18日(开放时段为当天9:00~17: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9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参加笔试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面试资格信息等。
(三)资格复审
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网上打印“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并签字确认,提供网上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主管单位留存,复印件按顺序排列并装订。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招聘主管单位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采用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的方式。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核验苏康码、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苏康码或行程卡有异常者,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处理。应聘人员须自备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防控要求按苏州市疫情防控相关通告执行。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五、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选岗结果,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体检
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取
因考察(政审)、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用人单位申请,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以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的人员,录取后一经查实存在工作经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年金制教师管理,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045。
十、本公告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