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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湖州实验中学(以下简称“华师湖州”)是湖州市政府为实现打造“学在湖州”品牌,提升湖州整体教育实力的发展目标,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与华东师范大学战略合作,拟于2021年9月正式开办的湖州市教育局所属的公办普通完全中学,学校位于湖州市红丰西路。
按照学校发展规划,2021年初中部拟招收6个班,为保障华东师范大学湖州实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骨干教师组建团队,我局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择优招聘事业编制初中骨干教师1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科学2名、历史与社会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的公办或民办全日制学校的在职教师,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2.获得过区县级“教坛新秀”及以上级别的专业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区县级优质课竞赛、教师基本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具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经验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干部经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政务处分未解除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湖州市人社局、湖州市教育局网站等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1日,报名所需证件、佐证材料的电子稿请投邮箱:hshzsyzx@163.com,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任职经历证明和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PDF扫描件以及《湖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报名表》(表格可在湖州市人社局、湖州市育局网站下载)。
2.资格审查。线上初试前由招聘学校根据应聘教师提供的电子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线下考试当天由湖州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来湖参加考试当天应聘教师应随带报名所需证件、佐证材料原件以便资格审查,并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教师进入考试考核阶段,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因疫情防控需要,考试考核分两步进行,采用线上初试和线下考试:
1.线上初试。线上初试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采用线上面谈方式进行,按招聘计划数的1:4的比例入围线下考试,线上初试成绩不带入线下考试。
2.线下考试。本次招聘骨干教师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线下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及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报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今年8月办理调动或聘用入编手续。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过程监督。驻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责任追究。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察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出现违规违纪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人才政策。湖州市域外的省特级教师等教育领军人才,来湖工作后可按《南太湖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湖教人〔2020〕34号)兑现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等,最高可达375万元。达不到南太湖教育领军人才条件但符合湖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的,也可享受相应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
(二)拟参加线下考试的应聘教师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允许参加。请参加的应聘教师按要求配合做好会场入口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防疫工作。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2-2398579、2398580(市教育局)
13917876916(杨老师)、13984353690(陈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572-2398591(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湖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