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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师资素质和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法及原则
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名额
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8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4.应聘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非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应聘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且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的自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以及人事代理教师,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9月1日至9月5日,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涞水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5张;任教1年以上的需要提供工资证明。报名地点在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一层大门西侧)。
报名时,应聘者须按照《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填报;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需求岗位,并说明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报名期间,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9月11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涞水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9月12日上午9:00-11:00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新课程标准等基本知识以及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知识。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笔试结束后,根据《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按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缺额时,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调剂,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面试时间为9月19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测试,其中:音乐舞蹈专业技能测试60分、美术专业技能测试40分。具体内容及方法如下:第一、音舞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弹唱和舞蹈,考试时间10分钟。内容:①自备一首歌曲(20分);②自备一个舞蹈表演(20分);③现场抽签确定一首共同弹奏的儿童歌曲(20分)。第二、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根据主题画一幅简笔画,考试时间10分钟。考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核。根据总成绩,按照《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招聘名额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取得学历时间早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和原学校的组织鉴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体检时间为9月20日。通过考核人员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7日。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公示,公示期为1周。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弃权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期及待遇。
1.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不服从分配和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2.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试用期为1年,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用人单位、本人、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同意后可以续聘。期间允许报考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
3.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福利待遇为工资每月2700元,绩效工资每月380元。绩效工资按年度考核等次一次性发放,以后工资调整参照涞人社字[2017]6号文件执行。聘用期内,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劳务派遣幼儿教师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个人缴纳部分从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工资中扣除。
4.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可以自愿参加教师职称评定,但是职称不与工资挂钩。
5.对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实行定期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学区或直属幼儿园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6.工作期间违反幼儿园园规园纪,不服从管理,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学区或直属幼儿园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县政府成立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负责比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会同教体局共同做好幼儿教师的招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其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县教体局负责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招聘纪律
(一)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12-4527727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4524726
附件下载;1.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2.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