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和保密等相关纪律规定。考察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给予1次复检机会,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引进名校长(园长)、名教师等教育人才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的用人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
引进特别优秀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提出聘用建议,报区政府审批。
试用期表现与引进要求严重不符的,经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办理相应的人事关系调转手续。
七、待遇
1.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2.为优秀人员提供90-140平方米的工作住房(历城二中教师公寓)。
3.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进行聘任;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名师工作室、优秀管理者工程,享受名师、名校长的专项科研津贴。用人单位可视引进人才情况直接聘任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属校级干部的按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5.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区外调入基本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区常住户口。
6.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不满5年调离历城区教育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引进人才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1.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和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的公告。
2.整个引进工作过程,严格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安全有序进行。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历城区教育体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58768716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