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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辟优秀教育人才引进通道,满足我市教育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现将我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济南实验高级中学等2所直属学校,拟引进4人,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外的人员;
(三)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为大学及以上,学位为学士及以上;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26日9点-28日24点。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贴照片处”上传电子照片,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要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将所需报名审查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6.相关荣誉证书;7.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把上述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在报名时间内拍照或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引进单位派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2.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由引进单位专人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和成果。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知识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9月4日进行,详情以引进单位的通知单为准。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组织考察体检。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人员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引进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教研工作需求的,择优安排到教研员岗位工作。
七、其他
引进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2号)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来济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咨询电话:0531-86126121
监督电话:0531-66608052
附件:
1.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师报名表.xls
济南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